6月7日,安徽省宣城市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5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现场作业人员擅自违规开展受限空间作业,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身亡,应急救援人员在佩戴防毒面具情况下,盲目施救致使事故扩大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位置
事故经过
6月7日15时40分至16时
维修车间班长刘某在未经审批、无监护的情况下,独自携带气割设备进入换热器出口管道内作业。随后,刘某在管道内中毒窒息昏迷。

事发现场
16时
硫磺制酸车间班长陈某巡查时察觉异常,查看后发现刘某昏迷。陈某伸手救援,吸入气体后全身发软放弃。
16时5分
操作工徐某、程某赶到现场后,佩戴滤毒罐式防毒面具进入管道救援,施救过程中,两人相继昏迷。

两人佩戴的防毒面具滤毒罐
伤亡情况
3人被救出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徐某、程某无生命危险。
事故原因分析
从先后进入事故管道内的3人迅速失去意识的情况来判断,较大可能为低氧环境造成的“缺氧窒息”。致害气体中氧含量很低,应为制酸装置尾气,尾气中还有较高浓度的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加速了人员伤亡的过程。
事故追责
安徽司尔特公司总经理胡某华、副总经理毛某静、安全管理处处长胡某等8名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议由当地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安徽省宣城市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6•7”一般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时
为什么救援人员不能使用
防毒面具开展救援?
防毒面具属于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它不能产生氧气,因此不能在缺氧环境中使用;防毒面具上的滤毒盒(罐)只针对特定有害物质其防护作用,不能做到“一件全防”;防毒面具滤毒罐容量有限,滤料还会在有害物浓度升高时急剧丧失功能。
基于防毒面具诸多的限制条件,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时,救援人员不能使用防毒面具作为救援防护用品,而是应选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按需供气式长管呼吸器作为救援人员的呼吸防护用品。
综合整理自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德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