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服务企业效能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实体经济根基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进一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在帮助企业“解难题、助把力”上下功夫求实效,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服务企业意识进一步树牢,涉企市场环境、金融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企业满意度、获得感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强、企业可感可及、可见可信并具有黑龙江辨识度的服务企业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
(一)涉企市场环境更加有序便利。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率达到100%,新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超过110家,“代位注销”经营主体类型覆盖率100%。
(二)涉企金融环境更加优质普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8%左右。
(三)涉企政务环境更加高效便捷。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突破500个、效能提升70%以上,“信用代证一件事”覆盖领域达到49个,惠企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率力争达到100%,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免申即享”。
(四)涉企法治环境更加公平公正。“综合查一次”覆盖领域突破70个。
(五)涉企人文环境更加诚信包容。实现“企业服务员”队伍全省全覆盖。
二、重点措施
(一)聚焦涉企市场环境求突破
1.优化企业准入服务。推进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登记实现在省内办理。拓展外国(地区)自然人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实名验证渠道,打通外资企业登记“全程网办”关键节点。在全省有外资登记管理权限的口岸城市推广外国(地区)投资者“极速通关+办照”1小时办理模式,提升外资企业落地效率。实施企业“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联审联办,减少企业开办时间和成本。探索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类型的“代位注销”制度,实现企业退出便捷高效。
2.促进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公平竞争。深入整治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对供应商、投标人实行差别歧视待遇问题,促进所有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建立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实施减少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等激励措施,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首次使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的,给予免费开函;平台信用报告等级评定为“A级”及以上的,保函费用给予8折及以上优惠。
3.推行公共设施报装主动集成服务。建立公共设施报装牵头部门主动服务机制,提供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服务。实行外线工程行政审批要件信息共享复用,实现办理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及时获取”,符合条件的外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接入工程实行同步施工。梳理企业通信基础设施通行难点清单,建立联合攻坚机制,限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补强配电网薄弱区域,全省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达到99.85%、99.8%,确保企业用电稳定。研究制定多渠道有效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
4.便利企业获得经营场所。探索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整体供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进分阶段施工许可、“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房建市政项目分期竣工验收,推动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推行城建档案验收即办移交制度,简化企业竣工验收流程。
5.深入推进智慧办税服务。全面应用数电发票,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无感调整发票额度。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和征纳互动服务,实现96%以上涉税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强化涉税风险预警提示,帮助纳税人及时纠正和修复失信行为,实现涉企“纳税人涉税智能体检报告”服务全覆盖。
6.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保障。选派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到省内企业兼任科技总师,帮助企业提升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活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新增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实施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数字工匠、冰雪龙匠等专项培育计划,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依托各级工匠学院培训企业职工5万人次以上,有效保障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供给。实施“技能强企行动”,做优做强“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在企业新建不少于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及时更新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和新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和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引导企业合理增长劳动报酬。优化补贴性培训政策,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和技能提升等培训。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费率、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援企稳岗政策,对企业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健全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人才双选服务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招聘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免费服务。
(二)聚焦涉企金融环境求突破
7.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聚焦小微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金融需求,优化产品服务,加大信贷规模倾斜力度。优化金融服务供给,加强专属产品开发,针对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提供适配金融产品。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能力,加大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投放力度,为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续贷,做到“应续尽续”。推动政银企对接,完善融资对接闭环管理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梳理重点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加快授信审批进程,提高企业获贷率。选聘金融机构优秀人员担任企业金融顾问,“一对一”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实现金融政策、金融服务“双直达”。推动银行机构优化跨境资金开户、结算流程,提升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
8.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力争贷款年增速15%以上,信用贷款占比达到40%。打造全国一流的省级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融资服务,新增放款突破300亿元。推广“不动产预告抵押无还本续贷”信贷模式,减轻企业“过桥资金”融资负担。强化重点金融机构调度,对信贷投放力度不足、贷款余额增速偏低的重点金融机构进行单独约谈,督促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
9.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中介”功能,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经营主体,强化政府增信手段和能力,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省级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发生的“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损失,按规定比例兑现风险补偿。推动银行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第三轮“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投放金额突破350亿元。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加大推荐本地优质企业力度,支持、引导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赴主板、三板上市、挂牌。
(三)聚焦涉企政务环境求突破
10.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以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为牵引,深化综合监管、信用代证、产业链发展、基层减负等领域改革,围绕项目审批、人才引进、政策扶持、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新推出一批改革事项,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
11.推行涉企服务线上线下一体联动。制定省市县三级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建设线上企业综合服务专栏和线下企业服务专区(专窗),为企业提供政策、金融、法律、人才、科创等增值化、“一站式”服务。加快“一企一档”建设,打造企业专属空间,提供证照到期提醒、政策匹配推送等涉企证明查询服务。
12.强化涉企政务数据共享复用。“零跑动”涉企政务服务事项覆盖范围达到75%以上,能够通过共享复用的涉企政务数据,不得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效减轻企业数据负担。电子证照数据汇聚量突破8000万条,在更大范围实现“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一码通办”、“免证办”。全省政务数据总量突破4000亿条。
13.创新政策服务模式。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科学制定政策,确保惠企政策通俗易懂、短小精悍、好用管用。充分发挥惠企政策服务平台集成作用,动态更新全省惠企政策,推动“一网通享”。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等手段,实现政策事项与企业精准匹配、点对点及时推送。建立“处长(科长)讲政策”、“行业商协会送政策”等机制,通过专题辅导、短视频解读、公众号推送等方式,推动涉企政策公开、解读和宣传“三同步”,提高惠企政策针对性、实效性、覆盖面和知晓度。开展惠企政策落实专项监督和执行质效评估,加大政策兑现落实力度。
14.严格规范中介机构运营。依法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促进诚实守信、依法履责,严格查处资质资格借用挂靠、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扰乱市场秩序、非法获取利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内事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有效降低企业中介服务成本。
(四)聚焦涉企法治环境求突破
15.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修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营商环境相关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力度,不断健全我省“1+N”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
16.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整治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行“扫码入企”,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对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预警监督。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综合运用大数据筛查、自动巡检、智能预警、态势感知等手段,主动发现识别违法违规线索,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可以通过非现场检查方式达到行政检查目的且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强化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经营主体类型100%覆盖。深入推进“高效管好一件事”,推动更多领域“综合查一次”上线运行。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示函“两书同达”,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依法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
17.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探索建立“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机制,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优势,为企业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深化执行分段集约改革,压减执行办案平均耗时,促进执行集约化、透明化。充分发挥破产预重整、重整、和解等制度功能,及时挽救困境企业。降低办理破产程序成本,破产财产网拍适用率达到94%以上,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适用率达到92%以上。
(五)聚焦涉企人文环境求突破
18.深入推进政府履约践诺。全面贯彻实施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信用记录制度,依法依规追究失信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实行合同履约实时监测以及签约及时录入、履约全程监管、异常预警提醒、违约失信记录的闭环管理。持续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全面摸排拖欠底数,集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攻坚。加大国有企业债务清偿化解力度。
19.推行涉企诉求“接诉即办”。开通“企业诉求直通车”,建立企业诉求“2110”高效闭环处办机制,实现企业诉求第一时间精准派发,承办单位接诉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或与企业取得联系,1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方案,10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全程全量跟踪督办企业诉求,构建“企业点题、部门答题、社会评价”的企业诉求常态化征集解决模式。
20.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覆盖全省的“企业服务员”队伍,完善领导包联企业机制,一对一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难点。组织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大走访行动,用好“问题收集—分办—督办—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常态化开展“政商沙龙”,定期组织企业家代表与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政企沟通交流平台,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提升诚信经营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完善组织领导、统筹实施、协同联动机制,确保各项举措取得实效。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在本区域落实落靠。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本方案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一体推进,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同步落实。健全完善评价机制,让企业常态化评价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成效,真正将企业满意度获得感作为第一标准。
(三)加强工作调度。通过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推进调度,对组织实施不力或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及时进行预警、通报和挂牌督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全省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主要指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