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5月4日,网友刘先生反映,他于5月2日在河南南阳一景区驾驶卡丁车时翻车,其左腿小腿骨折。4日下午,景区负责人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该事件是谁的责任无法明确,后续会跟当事人协商。
刘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5月2日,他和其他几个家庭一起从湖北襄阳到河南南阳的渠首庄园游玩。当天下午,他们多人一起在场地内驾驶越野卡丁车。

刘先生驾驶的卡丁车,图源:受访者
刘先生带着朋友的孩子驾驶车辆开行到一个弯道右拐的时候,其车轮压到一个凸起的土包,导致车辆翻车。刘先生当即摔倒在地,腿部受伤出血,无法动弹。
之后,同行的人打了120,刘先生被送到当地的骨科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刘先生的左小腿开放性骨折。截至4日,刘先生已经支付医疗费8000余元,景区并未垫付相关费用。刘先生称,根据医院介绍,后续治疗费用可能要2万元。另外,刘先生还质疑,卡丁车场地安全设施并不完善,也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
渠首庄园一负责人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刘先生确实在园内的项目游玩时受伤。该负责人称,4日上午双方进行过沟通。该负责人在电话里对记者称:“不能说是我的责任,也不能说是他的责任。”他还表示:“既然出事了,后面无非就是俺花点钱,他受点罪。”对方随后挂断了电话。

刘先生受伤的腿,图源:受访者
对于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景区作为卡丁车项目的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如果景区没有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提示等,景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如果刘先生在驾驶过程中存在不遵守景区的驾驶规则的行为,对自身安全疏忽大意,那么他自身也需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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